連州市永航陶瓷店:
本委于2022年08月05日立案受理申請人成韶輝與你單位關于勞動報酬糾紛的勞動人事爭議案件(連勞人仲案字〔2022〕97號)該案現已審理終結,本委于2022年09月16日對該案作出如下裁決:被申請人在本裁決生效后三日內支付申請人1、拖欠的工資:13806元;2、二倍工資差額:11417.24元;3、賠償金:3300元;4、休息日加班費:2275.86元;5、法定節(jié)假日加班費:455.17元;以上合計31254.27元。根據《廣東省勞動人事爭議處理辦法》第五十八條之規(guī)定,現依法向你單位公告送達該案裁決書,自發(fā)出公告之日起,經過三十日即視為送達。上述裁決為非終局裁決,你單位不服該仲裁裁決的,可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期滿不起訴的,仲裁裁決書發(fā)生法律效力。一方當事人逾期不履行發(fā)生法律效力的仲裁裁決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依照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guī)定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zhí)行。
特此公告。
本委地址:連州市連州大道西119號
經 辦 人:古敬航、朱斌斌
聯系電話:0763-6667539
連州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
二〇二二年十月十二日